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

記‧公投雜記

先引用前政府高官"平叔"王永平的一篇文章﹕

專欄 - 指點天下(王永平): 「流會」議員三違反-AM730

1月27日的立法會會議創造一段極不光采的歷史:一群反對公、社兩黨總辭運動的議員精心策劃集體離場,令會議因不足法定人數而流會,達致5位辭職議員無法在會上宣讀聲明的目的。說精心策劃,是因為這群「流會」議員故意留下一人提醒主席人數不足,否則,根據慣例,主席可以當沒事發生,照常開會。

五區總辭或變相公投是否合法、合理,完全可以在立法會內外辯論。反對此舉的議員甚至可以採取遊行、示威等對抗行為。但他們選擇在立法會內搞局,令會議流會,犯了三項違反之罪。

第一項違反是不尊重立法會主席的裁決。主席已經裁決辭職議員可以在會上發言。假如他們不滿意主席的決定,可以公開抗議,甚至提出不信任主席的動議。但他們故意迫使會議流產,令主席面目無光,破壞議會倫理。不要忘記,主席是流會議員有份選出來的。

第二項違反是濫用立法會議事程序。法定人數須達全體議員半數的規定,是確保會議的討論和決定有足夠的代表性。制定這個規定的目的,絕對不是方便佔多數議席的黨派操控議會的運作,一不高興,便拉隊走人,讓會議開不下去。

第三項違反是衝擊港人最珍惜的核心價值:言論自由。故意令議會流會,是利用權力,扼殺別人說話的機會。這群議員明白言論自由不容侵犯的道理嗎?

雖然三違反不違法,但這是濫用特權、鑽程序空子的不道德行為。流會議員為甚麼不敢光明正大與總辭議員轟轟烈烈地辯論誰是誰非,讓市民評理?

市民選議員出來是開會,不是流會。流會議員須深刻反思這次三違反的劣行。

平叔對建制派、保皇黨所犯的毛病指出來,不是為要撐五區公投、甚至是泛民主派,而是要指出保皇黨人的跋扈與專橫。在議會內已佔大多數,而主席更是自己人,何需要以如此方式流會令五子未能發表宣言呢?平叔就得對,有什麼不滿為何不在會內用議事規章討論一回呢?甚至可以發動全民大遊行,抗議有人浪費公帑胡亂公投呢!用

離場的方法也值得商榷。首先集體離場不是首次,過往泛民亦有類似舉動。不過不同的是集體離場之時,是議會已經議決方案,一切皆己定局之時,以離場的方法表示不滿、不同意有關方案。由於政治制度上,先用比例代表議席及"小圈子"功能組別的選舉方式,令本居4成支持度的保皇勢力抬頭,而在立法會內佔有大多數。大多數的意義在於提案上的絕對優勢,及在表決上的壓倒性的議決力量。因此立法會內己成保皇一派的私人花園,即有不滿要"做野"也一定"夠做"!以離場方式令會議流會的惡質性,就是我們不許你們發言,就算是一字一句也不許!至此就算公投不正確,浪費市民的血汗錢,看來仍是有一選的意義。因為政制一日不改,保皇一派就會於立法會內橫行無忌!所以立法會補選之時,大家要用選票道出民主真意!

PS.對於五區總辭,小弟仍有保留,不過事實放在眼前,我們不得不選了……




普選是市民的訴求,不是政府可以忽視的事實……

流會事件,再一次證明沒有全面的普選,立法會就沒有全面代表民意的可能……

民建聯最能代表保皇建制派﹕一副妄自尊大的面孔、厚顏無恥的嘴臉…
當日立法會選舉之時,信誓旦旦的支持2012雙普選的民建聯…可恥!!

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

我是社工‧煩…

最近很苦惱,因為覺得自己一個小薯頭,在大機構文化中迷路!上回(數個月前…)其實很高興,找到一處容身之所,而且待遇好到無人信(相比其他小無良機構…),心中暗喜可以慢慢的向上發展。殊不知幾次有心無心的打探,知道自己原來給上司的計劃計算了一回,由入校工作的工作員,成了兒童及家長工作隊的唯一男社工。上司一路不跟我說她會退休,她想我留下給她工作,而不讓我調離中心,這些看似對我上位有望的安排,其實只是順應她的牌局而已。另一個角度看,如果我有野心向上爬,她的安排真是妙筆。同隊內只有社工三名,其餘的都只是上不了位的福利工作員,只要我把握住每個機會,社工二甚至社工一的位置,遲早可以到手!不過我問自己﹕我來是要幹什麼的?

我在工作上有點懶散,這一點我的上司們非常明白,帶點任性想做就做的缺點,他們比任何人的清楚。不過我用心的對服務對象,用心的去跟他們建立關係,這一點一直都是上司們讚許有嘉的地方。當然隨年紀的成長,任意妄為的本事弱了很多,明白隊工的重要、人際關係的實用之處,待人處事的牛角尖已經給磨蝕了不少。不過向上爬的想法不是沒有,反過來說point23一直都是我想追求的東西(不要問為何是point23…我就是想要!哈哈)。不過要出人頭地,在會中建功立業,這杯大紅袍卻非我想喝的那杯粗茶,對不起我重來沒有想過。因此,上司的好意,心領。

最惱人的地方不在於此。社會工作者的最大願景,是受助對象、不是服務對象,因為我們沒有幫助他們的本事,可以在我們所提供的有限資源,在我們有限的意見提供(我不想說什麼輔導什麼…),讓他們可以進行反思、反省,從而作出人生的選擇,甚至作出人生的轉變。我的理想是他們可以順著他們的意志,在人生之中快樂的成長。因此他們自己掌握人生,不是走人們設計的路線,不是馴服於某些人之下。如是者服務在設計上,是以服務對象為核心,以他們的需要出發,還是我們以資源為本,於服務上以成本效益為出發點呢?

我工作的中心,有很多大型的計劃在實施中,我敢問﹕是為了大筆的資源而做,還是以服務對象的需要而出發呢?開會的時候,經常的被問到有沒有活動可以食單,即是活動之中有很多時候,是向基金多申請撥款,而限期內又用之不完吧?另外很多時候要同事多做幾節,目的是要將活動數字推到符合計劃書的要求,這正正反映計劃未必滿足實際情況,更似是硬掙資源。在大家做至分身不下之際,為了回應海地地震,不論有關與否,只因要於2月中前召開一次記者招待會,就硬要同事於工作內加入海地元素,還要教育全球化…甚至配合中心的大型環保計劃,進行背書行動(台灣語,有宣傳做show之類不設實際的意思…)。這個以資源為本,出名爭風頭為尚的中心文化,我實在不敢恭維。

人要踏著同事、服務對象上位的文化,鼓吹賺錢至上服務次之的文化,以爭名奪利為炯的大機構文化,我有點大打退堂鼓的意思。不過天下烏鴉一樣黑,現在惡質文化盛行的香港社福業界,老實如我之流還剩多少?我要走,還有地方可以收留?我不知道啊!而且生活迫人,我要轉工也不是一件易事,辭工等運到一定不是上策。不過離心已經愈來愈強。煩惱的就是這些問題。

路,要怎樣走呢?幸好,我是基督徒,我可以禱告……